突发事件发生后谁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?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应急预案启动后,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,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,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,立即到达规定岗位,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;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,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、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,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;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;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;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,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国务院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、快速反应的要求,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报请国务院批准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;(二)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;(三)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报告、通报制度;(四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;(五)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;(六)突发事件预防、现场控制,应急设施、设备、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;(七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为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的是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;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,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;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;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国务院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、快速反应的要求,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报请国务院批准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;(二)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;(三)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报告、通报制度;(四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;(五)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;(六)突发事件预防、现场控制,应急设施、设备、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;(七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;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,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;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、救治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、供应;铁路、交通、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。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;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国务院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、快速反应的要求,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报请国务院批准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;(二)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;(三)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报告、通报制度;(四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;(五)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;(六)突发事件预防、现场控制,应急设施、设备、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;(七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为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的是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国务院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、快速反应的要求,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报请国务院批准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;(二)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;(三)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报告、通报制度;(四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;(五)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;(六)突发事件预防、现场控制,应急设施、设备、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;(七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的对象依据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负责领导、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;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,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,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国务院对人员、储备的物资等事项有紧急调集权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、快速反应的要求,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报请国务院批准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;(二)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;(三)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报告、通报制度;(四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;(五)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;(六)突发事件预防、现场控制,应急设施、设备、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;(七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为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的是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。法律依据: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、储备的物资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、设备;必要时,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,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。